就算公司主体已注销,公众号也是可以迁移的,不需要公司盖章,只需要原主体管理人提出申请,并且公众,就可以迁移。
只是流程不太一样,不需要花钱找人代办。
具体规定如下
帐号主体注销,不同的情形要求不一样,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属于行政处罚,不支持迁移;
2、其他原因注销的,如果需要帐号迁移,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提交申请函,同时出具说明函,说明该账号的归属权问题,决议全部同意将该账号迁移至新主体。需对该说明函做公证(说明函无模板)。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为全体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全体董事,或股东大会指定的人;
-(3)因破产而清算的公司:人民法院指定的全体管理人(有民事裁定书列明);
-(4)个体户:经营人;
3、原账号主体和目标账号主体合并吸收而注销的情况,可以支持提交相关合并证明,支持迁移(无公证要求);
4、分公司注销迁移到总公司的情况,提供关系证明,支持迁移(无公证要求)。
以上内容来自公众号客服文章 https://kf.qq.com/faq/170217yQfA3Q170217AfEvMR.html
主体已注销迁移所需资料
1.原主体:法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目标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迁移要求
1.双方法人及原股东能扫脸;
2.双方公众号能正常登录,无严重违规或封号情况。
迁移办理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OGoh6UVBasZ-mja-yWTS7Q
所需时间
公众号迁移全程2个工作日完成,含公证及账号冻结的时间。
注意事项
1.如果原主体是被吊销或撤销(属于行政处罚的),则无法办理迁移;
2.订阅号无法迁移到服务号,任何公众号无法迁移到个人订阅号。
清算组全体成员是什么意思呀?
请问公众号主体营业执照注销后,去公证时需要携带说明函吗?如果被注销的主体依然有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公章,是否能够直接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