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违规内容的警告,申请情况如下:
1、我们在补充“生活服务-营业性演出票务”类目,被告知需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我们是第三方活动平台,无法提供相关证件;
2、我们第一时间前往工商局核实,自身注册经营范围有“票务代理”且属于信息科技公司提供第三方支持,自身不涉及经营演出,没有被要求需要相关许可证;
3、目前我们展示的活动属于文化交流性活动,所在行业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状态,且都是个人/工作室发起的非经营性活动(如 在其自身工作室举办的活动);
4、关于活动举办,主办者一般只有通过当地部门审批才有资格发布和举办,而举办过程中委托我们第三方技术公司提供票务代理,是否可以不再以《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作为对第三方的我们(非演出经营机构)无法给出的相关资质要求?
以上,
请审核老师核实并告知,感谢!
PS:基于的反馈时间为1-7个工作日,但是处理时间不到3天,还请能加急处理,再次感谢!
经核实 小程序已作出整改 已撤销处罚
感谢各位老师~~ 申诉通过,已撤销“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