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款规则
基本定义
- 收款账户:流量主填写广告收入的收款银行账户名称,可能是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 开户主体:公众号及小程序注册时填写的主体名称,可能是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收款类型
- 个人主体:支持主体收款、委托第三方个人收款、委托第三方企业收款
- 企业主体:支持主体收款、委托第三方企业收款、委托个人收款(仅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
温馨提示:
- 媒体、政府、企业、其他等非个人类型帐号不支持委托个人收款。
- 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的企业可委托个人账户收款,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
- 若不同开户主体的帐号委托同一个收款账户,最多支持关联50个帐号开户主体。
账户变更
若流量主收款账户或邮箱发生变更,可在公众平台自助提交修改申请,提交完成后,后台审核通过即完成修改,结算信息页面也会展示修改完成后的部分信息。
修改流程如下: 登陆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流量主模块,在“财务管理”-“收入结算”页面的“结算信息”板块,点击“修改”按钮进入结算信息变更页面。
变更规则
- 个人账户收款:支持只变更银行账号、变更其他个人账户收款、变更其他企业账户收款
- 企业账户收款:支持只变更银行账号、变更其他企业账户收款、变更个人账户收款(仅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已注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由经营者代收;已注销企业可由指定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收)
温馨提示:
- 个人主体的帐号委托企业账户收款后,不支持改为主体或其他个人账户收款。
- 使用同一结算主体的流量主帐号,修改其中一个帐号的结算信息后,名下所有帐号的结算信息会同步更新,系统会以最新修改完成的信息为准。
- 若委托第三方收款,第三方结算主体已提交过结算信息,新委托的帐号需提交与已提交过的结算信息一致的信息。
- 若是委托收款的,当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交新的委托收款协议。
2. 结算信息要求
使用同一个结算主体的流量主帐号,须提交同一个的银行账户(如:账户名、开户行、开户支行、开户省市、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及结算邮箱。
3. 审核
提交结算信息后,审核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
注: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暂不处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详情可参考:https://ad.weixin.qq.com/guide/2224
个人公众号委托第三方个人收款,提示
同一结算主体,只支持一套结算信息,当前提交的银行信息与系统留存银行信息不一致,请重新提交
这种要怎么处理,已经按照上面提示操作了,不知道从何下手~
企业注销后,结算转个人,之前已结算的未开票付款,后面能再结算到新转的个人账户下面吗?
个人账户 第一次变更到其他个人账户 在改回来公众号主体账户 提交修改就一直提示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