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
我们子公司想申请一个服务商号,实现下游代理二级商户支付分账管理。
现在出现问题,原我们总公司(母公司)几年前已注册APP和公众号等注册工作。现开发者账户(APPID)也是总公司注册申请的。
但是通过查询咨询和咨询95017客服告知:服务商不可以绑定不是同一主体的开发者账户(APPID)。但是我们的开发者账户(APPID)是我们母公司注册的备注。
现再我们讨论一个解决方案。
通过微信开放者平台--有一个关联主体--然后用(母公司)开发者账户(APPID)关联(子公司)开发者账户(APPID)
(也称关联企业,指与开发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组织。开发者可以将与开放平台帐号主体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申请绑定为关联主体。成功绑定关联主体后,在开放平台绑定关联主体的公众号/小程序时,将占用开放平台绑定同主体的公众号/小程序额度(注:开放平台绑定相同主体的公众号/小程序上限为50个)。)
现在我们子公司已开通商户现在--微信认证--申请服务号--开通服务商户,然再绑定(总公司)开发者账户(APPID)。
1、问题:关联后是否变成公司开发者账户(APPID)就变成了一致?同一个主体?
2、问题:用子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户,来绑定关联后的(总公司)开发者账户(APPID)是否可行?
感谢
1、不行
2、也不行,要求主体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