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 公众号、小程序、APP是相同的主体,并且在可以绑定到相同微信开放平台的前提下,能否增加对如下场景的支持呢?
场景一:
公众号 文章内 嵌入自己的小程序应用,用户打开小程序后,想使用复杂功能,可以唤起APP。
公众号-->小程序-->APP
场景二:
用户使用APP分享到微信中,以小程序方式分享出去,此时小程序被打开后可以展现关注公众号组件,点击可以关注公众号。
APP分享-->小程序-->公众号
当然前提是,公众号、小程序、APP都是相同的主体,请问能否增加对以上场景的支持呢?谢谢!
目前两个场景貌似都不支持,但是场景是有的,感觉关注的组件可以放开来,这样能更顺畅的给用户提供连续不断的服务
有待讨论,可能不会支持。
都是相同主体自家的应用,不往别的地方跳,放开权限应该对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引流更加有利,用户使用的体验也会提升,希望能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