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公众号服务搜索接入审核问题:提交的服务与账户主体经营范围不符,且主体涉嫌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想问下具体是什么原因?
公众号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而且也做了商标认证,认证的主体律师事务所是经过司法部认证的正规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内是能从事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而且主体也没有受过任何处罚,请问下这个是何原因?我们的主体是可以在所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rufamain/index 可以查询的。https://www.cods.org.cn/ 全国统一信用代码数据中心也能查询。如果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有所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下腾讯的法务部。
而且有些法律服务接入,他们的主体还是“某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为什么他们主体能从事商业服务-法律服务??望回复,谢谢!!
第一、强烈建议你们问一下腾讯公司的律师或者你们法务部,律师事务所能不能从事律师服务,能不能从事法律服务?
第二、按照你们查询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不但不能从事法律服务,而且经营范围什么都没有,那是不是什么经营都不能从事?
第三、法律服务属于特许经营项目,只有律师事务所才能从事法律服务,除了律师事务所以外,各级工商局等部门发布营业执照的企业才是不能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有《律师法》明确规定,就如《法官法》规定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范围一样。任何一个法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也不会写上这个法院的工作范围,这些机构都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常清楚的,不要写,懂法就知道。
第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是法律规定,法律修改自然修改,不是律师事务所能随意选择和设定的,这和工商局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完全不同,所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不需要也不能体现在执业证书中,因为是根据法律来设定的,统一的,法律变化自然变化,全国所有律师事务所都一样。《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范围:(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我们现在申请的服务全部在这个服务范围之内。
第五、中国大陆范围内的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都是司法部统一印制,都是一样的。已经有大量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了搜一搜服务。
您好,经过查询公众号主体为“湖南蜜獾律师事务所”且经营范围是无,贵公司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因而暂无法接入,感谢您的理解~
1.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在企业信息查询资料里经验范围都是无,律师事务所持有的是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的执业许可证,不是工商机关下发的执照;执业许可证不是法人性质,而是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是无需工商登记,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只要办理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所以律师事务所要从事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不能跟其他企业一样只凭查看企业信息经营范围而决定是否符合接入标准。
2.而且我所的“淘法律师咨询”小程序认证主体也是湖南蜜獾律师事务所,服务接入都是选择的“商务服务-法律服务”,但是到微信搜一搜,这边就不一样了??
3.搜索“法律咨询”关键字的时候,出现了好几个已接入的“法律-服务”服务搜索的主体,都为律师事务所,如:(1)法律服务平台 公众号,主体是“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账号主体也无经营范围。(2)百秘律师-公众号-主体是“上海市友林(南京)律师事务所”-也是属于其他机构并无经营范围。所以我所的“淘法律师咨询”申请的商务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搜索接入,为何以主体缺失经营范围而不能通过审核???
所以就这一个驳回的理由,我们表示有很大的疑问,希望审核人员能重新调整审核标准,而且,我们也是诚信提供服务,多次的驳回真的很打击积极性。也恳请审核人员给一个比较合理的审核标准。
附图(1)“淘法律师咨询”小程序认证主体关联的服务服务类目
附图(2-4)微信搜一搜其他以律师事务所主体接入的服务搜索
而且,微信公众平台主体认证的时候,我们律师事务所是选择其他机构,其他机构也并没有地方可以补充或补齐经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