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一个S2B2C综合服务商城,里边涉及到的产品类型比较多,如洗护产品,食品,美妆,母婴用品和电子产品,均为其他供应商提供,我公司已经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业务范围为:仅限经营电子商务不含互联网金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前几天接到通知,让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我上传了供应商的证件,反馈说与主体不符。
请问一下想我们这种平台类型的小程序应该怎么处理,不可能所有资质都提供吧,比如拼多多之类的,销售的重量更多,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呢,望解答,谢谢!
你们办的是EDI吧,你们这种业务就是需要EDI,其他许可证应该是不需要的啊
你好,现在我已经申请通过了电商平台类目,但是针对里边的食品还需要在提供什么资质吗,因为食品涉及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供应商的,我们没有
你好,如已配置电商平台类目,则不需要再补充商家自营-食品类目的
好的,感谢
北京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各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各类网络资质许可证,上市公司,14年专业办理,V信:18917517089
你好,如贵方小程序是涉及店铺入驻的多店铺在线销售和配送的平台型服务,可选择补充电商平台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