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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内多主体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疑问

框架类型 问题类型 提审时间 AppID
小程序 Bug 2018-12-10 wx8060b1aafe7d4aba

- 当前 Bug 的表现(可附上截图)

当前子公司已经申请好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总公司的小程序在添加文娱-视频类目时,提示主体不符,不予通过。

- 预期表现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提供授权使用的方式,让总公司的小程序能够用子公司的网文证来添加文娱-视频类目?

- 复现路径


- 提供一个最简复现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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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 Reus
    Reus
    2019-03-04

    网文是没办法挂靠的,有相关资质办理需求可以联系我们 V信75556869

    2019-03-04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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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润升
    马润升
    2018-12-10

    那请问,贵司在审核上是否认可子公司授权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证明。如果可以,我才好让行政走流程申请授权。

    2018-12-10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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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tt
    Ltt
    2018-12-10

    你好,提交资质建议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一致,并附上相关证明。

    2018-12-10
    有用
    回复 1
    • 马润升
      马润升
      2018-12-11

      你好,再次添加文娱-视频类目的时候,提供了子公司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证明母子公司关系的证明。但仍被【提供的资质文件主体名称需与小程序注册主体名称保持一致】驳回。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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