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我们已经通过广东省的政策指导:
1.在合作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经打印了医疗机构XX互联网医院
2.我司已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广东省监管平台已经备案。
3.我们在申请小程序,入驻类目为互联网医院时,采用我司为主体,上传合作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合作协议,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说主体不一致呢,为什么不能通过呢,这个不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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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我们已经通过广东省的政策指导:
1.在合作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经打印了医疗机构XX互联网医院
2.我司已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广东省监管平台已经备案。
3.我们在申请小程序,入驻类目为互联网医院时,采用我司为主体,上传合作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合作协议,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说主体不一致呢,为什么不能通过呢,这个不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吗?
4 个回答
你好,请提供appid以供核实。
楼主你们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吗?
你好,我们的appid,有两个,随便看那个都可以的。
第一个appid:wxea0a48d5271413ee
第二个appid:wx76e9dd29a68a97ee
你好,反馈已收到,我们核实下,有进展会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