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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主体变更后流量主结算的问题

目前流量主已经结算了10月和11月的收入(还没开发票),

这个月已经完成了公司主体的迁移,

流量主结算账户还在迁移审核中,

故结算账户还是旧主体,

但是旧主体流量主的开不了发票了,

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发送结算单邮件给我使用新主体开具之前的结算发票?

最后一次编辑于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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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卫瑶
    卫瑶
    2020-12-04

    流量主主体变更,出的部分结算单还是之前的名称主体,盖章和发票用之前的,还是统一使用修改过后的

    2020-12-04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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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小白啊
    是小白啊
    2018-12-26

    1、已经正常出具下发的结算单不会重新出,企业账号请根据我司下发结算单上企业名称进行开票结算。
    2、一般企业都是可以在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议去当地国税局代开

    2018-12-26
    有用
    回复 1
    • 游枭
      游枭
      2018-12-26

      旧主体公司名称已经在办理更名手续了,

      可以使用旧主体的新名字开票吗?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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