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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集团下两公司共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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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集团下两家公司,A公司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公司没有。但是现在收款都是通过B公司。是否可以用B公司作为企业主体注册小程序,使用A公司许可证申请“IT科技  >  软件服务提供商”类目?或者使用A公司作为企业主体注册小程序,但是使用B公司账户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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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 老张
    老张
    2019-10-10

    不可以。

    2019-10-10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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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电信资质代理~李泽民
    增值电信资质代理~李泽民
    2019-10-09

    肯定不行啊

    2019-10-09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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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痛快科技
    痛快科技
    2019-10-09

    资质证书的主体必须与小程序的主体相同

    2019-10-09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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