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 资质示例

![](https://res.wx.qq.com/op_res/3Za5DGSRGD7RiIgp83kbCQI7feN-JfZsPC9Qd4iO0bjURHmVVE7LHPTiJ_OKLV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