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颁发、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书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以下简称标志使用人)合法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证明其申报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合格,符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条件。

第三条 证书实行“一品一证”管理制度,即为每个通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合格产品颁发一张证书。

第九条 获证产品包装标签在标识证书所载相关内容时,应与证书载明的内容准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