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了家大厂的SAAS软件商城,一直合法经营,在7月份把我们商户号号列为风险异常,商户号没法用,申诉多次,一直给我们驳回,提醒我们多级分销,材料说明很详细,我们是分销是给内部员工去用的,部门经理是一级分销,部门经理邀请员工绑定,员工是二级,员工分享链接或者二维码海报到朋友圈,客户下单,员工拿订单的15%佣金,部门经理拿3%佣金,结果联系微信支付官方,他们把客户身份也列为分销身份,说我们是三级分销,导致我们现在商城无法经营,老板们看下我们这个合法吗?如果认为客户身份也属于一个等级分销,微信官方你们怎么不让你们软件服务商,只做一个分销等级好了。
在微信生态认可的分销逻辑为:二级分销模式:A(厂家)→B(代理),不支持三级分销模式:A(厂家)→B(代理)→C(代理),可以看下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4cc13b1c16008c479651145f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