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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A公司主体的普通支付服务商,用B个体工商户主体申请了一个小程序,然后我给B建了一个特约商户

我是A公司主体的普通支付服务商,用B个体工商户主体申请了一个小程序,然后我给B建了一个特约商户,特约商户是在我的服务商特约商户里建立的,那么用B个体工商户主体申请了一个小程序可以使用我的支付服务商进行支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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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跨商通
    跨商通
    2021-04-09

    可以。

    payer.openid:B小程序

    sub_appid:B小程序

    sub_mchid:B的特约商户号

    sp_appid: A的公众号

    sp_mchid: A的服务商商户号

    sub关联sub,sp关联sp

    2021-04-09
    有用 1
    回复 1
    • LY
      LY
      2021-04-09
      是的我已经解决了使用 sub_openid 就不报错了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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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ylan
    Dylan
    2021-04-09

    可以B小程序关联B特约商户商户号,用B的特约商户号支付

    2021-04-09
    有用 1
    回复 3
    • LY
      LY
      2021-04-09
      我调用的是支付服务商接口,提示appid和mch_id不匹配,sub_appid用的是B小程序appid,sub_mch_id用的是B的特约商户号,mch_id用的是服务商商户号,那么还有一个appid填的是什么?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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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ylan
      Dylan
      2021-04-09回复LY
      服务商的公众号id或小程序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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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
      LY
      2021-04-09
      是的我已经解决了使用 sub_openid 就不报错了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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