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回答

微信代金券能否跨主体发券?

存在两个主体A与B,用户1在主体A下授权获取了授权的openid为K,能否使用openid为K的进行发放在主体B中配置的微信立减金,需要主体A与主体B进行什么关系吗?

回答关注问题邀请回答
收藏

3 个回答

  • loaf
    loaf
    11-26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minihome/doc/000a0e9c2441781b583412eb069c00跨商户号发券需要额外申请权限。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


    收件人:weixincard@tencent.com


    抄送:hanjiehuang@tencent.com,elihyang@tencent.com,joyqyyu@tencent.com


    邮件名称:【跨商户号发券申请】。邮件提供内容:说明申请原因、制券的商户号、发券商户号,批量申请请提供表格附件。权限by商户号申请,已有权限商户号无需重复申请

    11-26
    有用
    回复
  • Memory (私信不回复)
    Memory (私信不回复)
    11-25

    可以配置跨商户号发券,AB制作代金券的时候配置可发放商户号中加上 A 的商户号,这样你就可以使用A 的主体获取的 openid 进行对应批次发放了

    11-25
    有用
    回复 5
    • just
      just
      11-26
      谢谢,验证的时候使用的主体B制作了微信立减金,在主体B制作立减金的时候加上了商户A的商户号,然后发放立减金的时候采用的是主体A的appid和主体A的openid加上主体B配置的那个立减金,但是仍然在报“批次不存在”,主体A也主体B是差了什么建立关联关系吗
      11-26
      回复
    • Memory (私信不回复)
      Memory (私信不回复)
      11-26回复just
      批次不存在就是你给的参数不对
      11-26
      回复
    • just
      just
      11-26
      好的,谢谢,问题已解决
      11-26
      回复
    • just
      just
      11-27回复Memory (私信不回复)
      跨主体发放能成功了,但是发的券核销通知不过来,目前设置的核销通知地址的主体是被授权发放券主主体A设置的,如果是A创建的批次发放的券就可以放核销通知过来,但是如果是B创建的立减金授权给A发,然后这张立减金的核销通知就没有过来,是需要发什么申请邮件吗?还是要设置主体B的核销通知地址
      11-27
      回复
    • Memory (私信不回复)
      Memory (私信不回复)
      11-27回复just
      核销只会通知制券方
      11-27
      回复
  • 智能回答 智能回答 本次回答由AI生成
    11-25
    有用
登录 后发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