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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付款给员工,交税是按企业微信的主体算还是按微信支付的主体算?

企业微信文档:https://work.weixin.qq.com/api/doc/90000/90135/90278

举例:

1、A企业微信的主体是:A公司

2、B微信支付的主体是:B公司

3、A企业微信和B微信支付绑定后,在A企业内通过B微信支付给员工C付款

这时给员工C付款是要以A企业微信的主体A公司交税,还是以B微信支付的主体B公司交税?

企业微信绑定微信支付后,产生的付款和收款行为,是算企业微信主体的行为,还是算微信支付的主体的行为?


如果是相同主体这个没有异议,不同主体,如上,要怎么处理交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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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微信支付小助手
    微信支付小助手
    2020-07-17

    税务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谢谢

    2020-07-17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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