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时候注册了公众号,大概最后最后一篇文章是2017.10.21发布,后来因为忙,就没怎么管理过公众号。
一直到2019年10月份才想起重新用公众号,解冻并更换了邮箱才能使用。
但是发现群发功能不能用,才发现2018年3月的时候收到了下面这个消息。
我本人莫名其妙,怎么大量注册账号违规行为,我总共也就注册了一个公众号,更没有违法行为。
我去申请,没有通过,也没有机会再申诉。
请问一下,即使封我,也要给出证据吧,法院判刑都要讲证据。总不能店大欺人,拿个莫须有的罪名说封就封吧?难道微信想把人逼去其他熊掌号、头条号之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