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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开发的政务小程序对接人脸核身,主体不合要求的问题

审核类型 框架类型 问题类型 提审时间 AppID
人脸核身 小程序 需求 2019-07-05 wx4e685a4c51c4037a

我的小程序发布生产环境时已上传政务方的加盖公章的全权授权文书,发布到生产环境后,本小程序也挂载到了政务方的公众号下,为啥我去申请对接人脸核身的功能时 “腾讯云慧眼小助手” 还要求我这小程序主体必须是政务方,否则无法使用。这不是逼着我去迁移小程序吗? 迁移流程繁琐复杂不说,迁移后我作为开发方后续开发维护也不方便啊。请求微信侧重申规则,给我方便的对接人脸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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