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备案被第三次驳回了,每次的驳回理由都是同一个,《主体负责人应急联系方式》,应急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天津政企要求:一、应急联系方式需为本单位员工 ;二、应急联系方式需按要求备注。仔细研究驳回原因,发现问题出在主体负责人应急联系方式(我理解是公司法人,一开始我以为备注是小程序负责人应急联系方式的备注),于是我重新填写了公司资料(因为公司之前备案过一个小程序,所以一开始资料我以为无需更改),并按要求在主体负责人的应急电话中填写了除我(小程序负责人)及法人(主体负责人)之外员工的电话,最后按要求在小程序基础信息的备注中填写: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实际填写的我公司名称)员工XXX(实际填写该员工姓名);但是仍被第三次驳回,请问还要我怎么改?有没有遇到同样问题的朋友,请帮忙给出解决办法。
主体应急联系方式和小程序应急联系方式不是同一个,需要在小程序备注中分别备注清楚:主体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小程序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
1:应急联系方式是本单位员工;
2:备注:应急联系手机号使用人为你们单位的某位(真实姓名)
手机号是他实名的手机号,你们单位确实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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