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评论

关于治理账号 “假冒仿冒” 行为的公告官方

为进一步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的内容生态和用户体验,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对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的情况,展开持续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账号152个,典型案例如“胡**巡查”、“**大事件”、“*瑞昌”、“汽**言己者”


一、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三、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四、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我们呼吁,请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576浏览
最后一次编辑于  11-12
知识库内容非实时更新,可能已过期、失效或不适用于当前情形,请谨慎参考
收藏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