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腾讯视频号客服团队:
您好!我们是一家连锁医药企业,旗下所有直营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现就视频号健康科普内容运营的合规性问题咨询如下:
1. 我司执业药师因不符合“公立医院在职”要求,无法通过视频号个人认证,此类情况是否永久无法以个人身份发布用药指导、健康科普内容?
2. 以医药连锁企业主体认证的视频号,是否可具备发布疾病科普、合理用药指导类内容的资质?
3. 若以上两种方式均不可行,我司计划联合具备“健康科普”准入资质的三甲医院医师开展联合创作,需通过哪个入口提交资质材料进行报备?短视频内容而非直播创作,是否也同等适用《视频号健康科普类联合直播活动报备指引》中的流程?
盼复,感谢您的时间与支持!
附:视频号小助手回复运营标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