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被拒理由如下:
1:服务类目"商家自营-图书报刊/音像/影视/游戏/动漫等出版物_"与你提交代码审核时设置的功能页面内容不一致:
(1):你好,你的小程序涉及多个商家提供商品的在线交易及配送,请补充选择电商平台类目,并在基础信息处申请该类目,通过资质审核并在配置功能页添加符合该类目的功能页面。
申明如下:
我们的小程序不涉及多个商家提供商品的在线交易及配送,理由如下:
(1) 根据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麦”)与商家的开店约定,图书的供应、配送和售后均由果麦负责,商家负责在朋友圈推介图书并就成功推介的图书收取分红。因此,商家并不享有图书的所有权、不提供发货及售后服务,其所收取的分红性质为推广费或居间费,商家的性质属于推广方或居间方,而非图书销售方;
(2) 根据终端用户的打款路径和第(1)点分析可知,小程序中的所有图书均由果麦提供并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果麦与终端用户形成图书购销关系,其他商家仅为图书购销合同的推介方或居间商;
(3) 根据2040书店的开店设置,商家可以上架推介的图书仅为果麦所限的图书范围,而非所有图书,即2040所有的图书来源均来自于果麦所策划或发行的图书,实际仍为“一个商家提供的商品”,但辅之以多个推介方或居间方;
(4) 将2040书店小程序界定为“电商平台”并不符合其业务实质,属于对其业务模式的理解不准确,电商平台的本质系依赖于汇聚多种商品的便利性以吸引终端用户的点击量,最终形成“满足消费者在一个平台购买到所有商品”的需求,最终外化为“一个平台”;而本公司的小程序利用不同商家的朋友圈触达潜在终端用户,最终形成“发散效果”,其目的及最终的结果均不会形成类似电商平台的结果;
(5) 将2040书店小程序界定为有偿信息服务并不准确,理由是公司并未从发布信息本身获得收益,而是通过线下售书取得图书销售收入;
(6) 本公司未就2040书店业务取得单独的域名,而是依托于贵公司平台所开展,本公司通过2040小程序提供上述服务不属于工信部规定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情形,要求本公司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于法无据。
以上是我司对小程序官方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希望小程序官方能给与明确回复,谢谢
你好,经核实,贵方小程序暂不需补充电商平台类目,但【分享】涉及提供用户自行生成内容(文字、图片、音/视频)的记录、分享,需补充:社交-笔记类目(详图如下)
按照通管局的要求,大多数都办不了ICP,平台让商家提供也是响应政策有证经营,所以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