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 ICP备案的主体是搜狐互联网公司,网站名称是搜狐(搜狐焦点网),网址是sohu.com
- 我的小程序名称是狐友,域名是sohu.com
- 我的小程序认证主体是搜狐互联网公司,因为小程序的开发团队的所属在搜狐互联网公司
- 我的小程序关联的公众号是搜狐新媒体公司,因为运营团队所属在搜狐新媒体公司
因此,为了全面地证明我的资质文件是有效的,我提交了三份资质文件,包括:
- ICP备案证明
- 年审证明
- 搜狐互联网与搜狐新媒体做为关联主体,对于ICP备案资质的相互授权文件
按照工信部域名备案相关规则http://beian.miit.gov.cn/ ,我提供的文件是可以证明我的资质的。但是这几次审核都没有通过。
我想确认审核没有通过的原因:是小程序平台不允许关联主体互相授权? 还是 审核人员不认识授权文件或者审核人员不敢确认授权文件的合理性?
你好,涉小程序提交类目资质主体需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一致,建议用小程序注册主体申请对应资质 或用资质主体申请小程序
1)涉小程序类目介绍参考: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business/doc/000000d4760550f3de88f06545b80d
2)涉小程序类目资质参考: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