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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服务商账号统一下单受理关系不存在?

背景:同一个公司主体申请了公众号以及微信支付服务商。

使用场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和调用,发起的支付都是服务商统一下单支付,也就是带sub_mch_id 子商户账户的统一下单。mch_id 和appid 是服务商的账户,sub_mch_id 是同一个公司主体普通商户号(也是微信公众号对应的商户号)

调用结果:受理关系不存在。

请问能不能使用同一个主体的服务商号来完成公司的支付流程? 有尝试过把公众号作为特邀商户,但同一个主体不能成为子商户。麻烦给一个解决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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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向
    2020-05-26

    同样问题。同一公司主体,商户号能不能在服务商号下做交易

    2020-05-26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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