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回答

任务撮合平台发布任务方支付给平台,平台再通过商户号结算给做任务的人,是否涉及“二清”问题?

我作为这个小程序的平台方,用微信的商户号给发布任务和领取任务(任务类型例如喂猫、遛狗、跑腿等)的双方提供担保和结算业务。用户通过小程序内的收款功能将任务的佣金支付到我公司小程序对应的商户号上,在其他用户完成这个任务后。我们平台通过该微信商户号的《商家转账到零钱》功能,将扣除手续费3%后的97%全部支付给做任务的用户。这样操作是否涉嫌违反“二清”相关规则?

回答关注问题邀请回答
收藏

2 个回答

  • Jack-C
    Jack-C
    1天前

    属于二清,且流水大后会给自己公司增加税务负担。可以通过间连分账产品实现。

    1天前
    有用
    回复
  • Memory
    Memory
    2天前

    涉及

    2天前
    有用
    回复
登录 后发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