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程序主体是科技公司。前期申诉过,腾讯也新增了第三方互联网保险类目,我们也申请类目成功,之后的代码迭代一直没问题。近期发现又审核代码驳回。请问是什么原因呢?
根据银保监会规定,第三方平台用户支付保费必须到保险机构,科技公司不可代收保费,这一定是我们合作的前提,小程序已完成与保险公司保费专户的对接,确保用户保费直接到保险公司。
2.我司是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我司与相关的两个合作方(合作方为科技公司,无保险相关资质,是小程序的主体单位)在银保监会进行了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备案,并在中保协进行了信息披露,披露结果如附件,也有相应的合作协议,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合作模式。目前银保监会已允许我司作为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在这两个合作方的小程序平台进行保险销售,我司是专业的保险中介公司,拥有销售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我司与两个科技公司进行合作,利用他们的小程序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
另外,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原保监会官网http://xizang.circ.gov.cn/web/site0/tab5225/info3968308.htm),允许符合规定的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通知》第二十三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我们的小程序是为具有合法的有保险产品销售资质的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保险产品交易相关收款账号为保险机构,而非小程序主体,其他要求也都符合监管要求。而且该”产品-销售平台“已经由保险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同时披露在互联网上,完全合法合规。"
综上,请微信尽快考虑应在保险类目下,修改“与第三方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类目”的相关规则,添加银保监要求的最新审核规则,否则将严重影响很多涉及此业务的小程序主体的利益。
以上问题,由于业务比较着急,请微信引起注意,非常感谢。
请管理员尽快回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