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四川的,可以支持主体负责人非法人,而且主体负责人也会授权给非法人的人员,问题:
1、我司有多个小程序,每个小程序都需要重新注册主体信息再走备案流程吗?还是说,有一个小程序完成了注册主体信息等备案流程,其他小程序就可以省去再注册主体信息的流程?
2、我司不同小程序备案的“主体负责人”是否可以授权给不同的人员呢? 还是说每个小程序的备案“主体负责人”非法人的话,都必须授权给同一个人。
3、我司不同的小程序备案的“小程序负责人”,是否可以都是同一个人呢(姓名、联系方式等)? 同时我们“小程序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又是不一样的人员。
1.每个小程序需要独立备案,一一备案,不要同时备案,上一个备案成功了,在备案下一个;
2.
3.同一主体的可以是同一个负责人
你的这个描述。。。。什么叫重新注册主体信息?
备案的过程,就是你们主体向所在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
如果你们主体以前备案过(包括域名),那管局就有你们的主体信息。
你们这次备案小程序,就是在原来的备案主体上面,新增小程序备案信息。
至于备案的人员和手机号,建议保持一一对应,即人和手机号是固定搭配,一个手机号不能给不同的人关联。
另外有两个小程序同时申请的备案,也是可以的。
注意你在小程序备案这块填写的企业相关信息,需要和你域名备案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