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户主体是:事业单位 其名称与开户名称不一致(注册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会过审)
开户是用企业营业执照开的,两个证书的名称也不一致,但是实际法人是一个人,而且也是一个单位两个证书和名称
现在做非同名结算 没给通过,已经好几个月了,哪位大佬帮帮忙 我应该如何进行开具资料证明。
驳回原因:提供的资金管理关系证明无法说明两者资金结算关系,内容与“xxx”结算给“zzz”不符,无法核实“zzz”对商户主体的资金统一管理的相关信息,资金管理关系证明请提供能体现商户主体与银行结算账户开户人之间存在资金监管、统一管理要求的法律法规、政策通知、政府或上级部门公文等
事业单位收款结算到一个企业账户?
2、xxx公司是专门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和审计zzz公司的经费使用,资金流向及日常运营情况。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xxx公司有权对zzz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并确保其遵守预算限额、财务制度和相关报告要求。
4、xxx公司负责核准zzz公司的预算,并定期审核其财务报表。同时,还负责审查和批准zzz公司的收入支出情况,以确保资金收支符合法律法规。
5、对zzz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使其符合法律法规。
这种监管关系旨在维护公共利益,确保zzz公司的经费使用透明、运营高效且符合相关规定。
谨此证明。
麻烦您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