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4月6日收到小程序未通过的反馈,其中提到:你好,你的小程序涉及提供在线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服务,请补充选择:生活服务-营业性演出票务类目。
但该小程序主体单位为民办非企业性质,其票务销售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符合营业性演出类目相关界定。
我们查看了腾讯平台及相关政府条例,在类目申请中提到【营业性演出票务】是指“适用于从事经营性演出票务活动平台/企业在线提供演出、表演信息展示、票务销售等服务”;根据政府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界定了“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而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依次界定,该小程序主体的票务经营为非营利性,无法申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无法进行营业性演出类目的申请,请问对此类情况,应如何操作呢?
你好,经核实,小程序人脸识别功能涉及采集、存储用户生物特征(如人脸照片或视频、身份证和手持身份证、身份证照和免冠照等),此类型服务需使用微信原生人脸识别接口,但因小程序目前不符合接入微信原生人脸识别接口的条件,请去除再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