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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流量主提现,委托第三方收款了,怎么还说开票主体与原结算主体不符?

原结算主体(广东水侠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开不了专用增值税发票,因此办理了委托第三方收款(广东世纪丰源饮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然后以第三方的主体开具了专用增值税发票,结算单上盖的是原结算主体的公章,现收到邮件如下:

“新流程,共用发票,结算单供应商、结算单盖章为:广东水侠科技有限公司,发票开票方、发票专用章为:广东世纪丰源饮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两边不一致”

这个的意思,是说,我们不能以第三方的主体开具发票,还是说,结算单上应该盖第三方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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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2021-05-20

    你好,麻烦补充下原始ID

    2021-05-20
    有用
    回复 2
    • Yvonne
      Yvonne
      2021-05-20
      wx32c06226297f892b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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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社区技术运营专员--许涛
      2021-05-20回复Yvonne
      变更前是原结算主体出具的结算单需要原收款企业开票结算,变更后以新的名称出具的结算单才可以用变更后的企业开票结算。企业账号流量主需根据我司下发结算单上企业名称进行开票结算。如:结算单上的结算主体是 A 公司,则开票主体必须是 A 公司,不可使用 B 公司。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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