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司 计划开发一款 古籍文献《伤寒论》辅助背诵软件 计划命名为:“学伤寒”,但在微信开放平台创建应用时 ,对所取名称审核不通过,要求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理由陈述】
1、本软件实际功能为古文经典辅助背诵,类似于一些英语单词背诵软件所提供的功能。 不涉及任何诊疗、挂号、病历管理等和医患相关的功能。
2、本软特件针对古籍《伤寒论》提供背诵服辅助功能,取名为“学伤寒” 或“背伤寒” 于情于理皆为合宜,名称直接提现软件功能。若替换为其他名称则无法凸显软件的功能目的,不利于未来的软件推广。 此理类似于 不应让“百度地图”改名为“百度找路”一样。 "伤寒"两字是古籍名称相关,最多只算涉及学术,和医疗服务无关。 在此场景下要求开发者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没有理由和价值的过度审查。
3、我方也深切体量微信平台为了限制恶意利用医疗应用违法危害民众利益之初衷。但请审核团队仔细思量,深入调查。不要搞一刀切的简单化处理。应该切实考虑开发者及其开发应用的具体应用场景,
4、另外:试问 医疗机构的职责是从事医疗诊断及治疗服务,而不是开发app。文化传播和效率工具的开发更多的就是需要科技公司来完成。请审核团队仔细考虑社会实际情况,调整审核规则。 只有提供诊疗服务的才需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方为合理。 难道出版社和书店卖《伤寒论》书籍 也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才行吗? 这显然不合理!
5、 我搜索到 另外也有和我一样类似的情况(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e6ae6078f2881032b3820151c00) ,可见我之处境并非特例。 希望平台负责人员能给我一些切实可行的帮助。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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