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已有第9类、38类、42类的某具体名称的商标。小程序很显然是一种计算机程序,我拥有第9类商标且商标范围明确写明是“计算机程序、互联网程序等类别,是属于我方商标所保护的范围内。
但是商标名称却已被注册小程序,导致我们无法使用。而该侵权小程序提供的内容,也明确属于9类、38类、42类的范围内。且在商标局官网公开查询后,对方在该类别没有任何商标权属。
但是我向腾讯投诉,腾讯给的审核结果依然“你好,由于商标不能跨类保护,你投诉的帐号服务范围不在贵方商标的核定使用类别之内,无法认定侵权事实,暂不处理;如有其他类别商标请补充进行投诉,感谢你的支持!”
我很疑惑为什么拥有商标的人却无法正常使用,也无法投诉认定对方侵权。还烦请腾讯官方人员明确告知 小程序的名称到底是哪类商标才算核定使用类别之内。希望能保证拥有商标的人合理使用自己商标的权利。
你好,能否提供下投诉双方的账户信息,及相关通知截图
要看你的商标申请的时间了。 如果在这个小程序之前,那确实是侵权。如果是之后,那不算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