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上一个咨询贴中,开放社区工作人员回复如下: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8221428cee87cc0db12cb851c00。
但我们的情况及问题如下:
问题1:
我们的小程序的情况是: 在上一个版本中,小程序被归为 文娱-其他视频,但是在修复了几个bug之后,加了“发布作业”和“班级管理”板块,重新上传小程序审核, 就被系统自动确定为文娱-视频广场类目。 为什么会被这样判定呢?
问题2:
我们小程序的功能,就是老师发布教学视频,学生上传学习的视频作业。 那这个确定是会被归为文娱-广场类目吗? 怎么修改,我们的小程序才属于“文娱-其他视频”类目呢?
问题3:
根据上一个帖子的回复,“小程序涉及提供视频播放、观看等服务,需补充选择:文娱-视频广场类目。”
根据备案流程来看,如下:
文视-视频广场要求企业主体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或者备案,但是像类似我们的中小型公司,没法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只能移除视频资源,那么小程序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我们的业务也没法开展。 请问有什么变通的方式? 广东省广电总局,建议我们和腾讯合作,通过跳链的方式来推广业务。 既然广电总局建议我们跟腾讯合作,请问合作的方式是什么?
问题4:
在这个链接中,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8221428cee87cc0db12cb851c00,提出了【文娱-视频广场】和【文娱-其他视频】的案例,但是这两个案例的区别是什么呢?
综上:
我们的主要问题如下:
1、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8221428cee87cc0db12cb851c00,提出了【文娱-视频广场】和【文娱-其他视频】的案例,但是这两个案例的区别是什么呢?
2、我们小程序的功能,就是老师发布教学视频,学生上传学习的视频作业。如何让我们的小程序属于文娱-其他视频类目?
3、如果确认我们的小程序属于文娱-视频广场类目,在不移除视频、没法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或者去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的前提下,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让小程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