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实行备案管理。 原文链接
即不再需要单独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需要做好备案即可。但在小程序上添加“保健品”资质时,目前依然要求上传该证书且经营类目需包括保健品销售,与最新的合规要求不符。
请问当下应当如何申请“商家自营 - 保健品”的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