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评论

小程序反馈与投诉混淆官方修改指引官方

根据《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5.14“混淆行为:5.14.1 恶意混淆腾讯官方功能”,相关违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官方“反馈与投诉”入口与样式:

  

 

违规类型1:混淆官方投诉入口

小程序中的投诉入口样式与官方投诉入口icon+名称完全一致,或带有微信气泡图标、“微信官方”等字眼的,涉嫌混淆官方投诉入口,可能造成C端用户误解。

违规案例:

 

违规类型2:投诉页面未作非官方说明

小程序自有投诉页面没有增加非官方投诉相关说明,可能造成C端用户误解混淆。 

违规案例:

 

 

 

为了保障小程序用户的合法权益,若涉及以上混淆官方的违规内容,代码审核环节将被驳回处理,请开发者根据具体驳回,完成修改后再提交代码审核,整改指引参考如下:

1、若小程序与官方投诉入口icon+名称完全一致,或带有微信气泡图标、“微信官方”等字眼的,需要修改入口样式,避免混淆官方。

2、小程序的自有投诉页面需置顶提示“此投诉为本小程序自有投诉渠道,非微信官方投诉渠道”。 

正面案例样式:

  

 

本文档为小程序投诉入口混淆官方说明,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整,避免后续存在上诉问题审核失败;若仍有其他疑惑,可以通过以下咨询入口反馈:

1、微信开放社区-交流专区-小程序发帖咨询-提出问题-运营相关问题

2、代码审核驳回站内信通知-客服咨询入口(客服咨询入口目前正在测试开放阶段,若无客服入口,建议前往开放社区发帖咨询)

 

 

 

18294浏览
最后一次编辑于  2023-03-07
知识库内容非实时更新,可能已过期、失效或不适用于当前情形,请谨慎参考
收藏
反馈

5 个评论

  • 阿神丸!
    阿神丸!
    07-19

    是不是有病

    07-19
    赞同 17
    回复
  • 吕华中¹⁸⁹⁸º⁷⁶⁸º⁸⁴
    吕华中¹⁸⁹⁸º⁷⁶⁸º⁸⁴
    11-11

    老师,您看我这样写,行吗?

    11-11
    赞同 2
    回复
  • 逝水流年
    逝水流年
    发表于移动端
    11-07
    无语了,大公司投诉的就合法,个人的就有问题,果然这个世界就没有公平二字
    11-07
    赞同
    回复
  • 满满春风迎面吹
    满满春风迎面吹
    10-30

    我谢谢你

    10-30
    赞同
    回复
  • 肆六七
    肆六七
    发表于小程序端
    10-26

    【主体证件住所】工商数据对比不通过,如带有标点符号或字母,请检查中、英文标点符号和字母大小写怎么回事,处理一下

    10-26
    赞同
    回复
登录 后发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