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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上架电子书需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平台上架电子书是否应该属于发行,不属于电子物出版,能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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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主体是新华书店,有图书发行许可,有自有的互联网书城,最近上架电子书产品,小程序后台审核提示要在文娱小说类目上传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者是网络出版许可证,根据出版和发行的定义,我们上架的电子书行为属于发行,是销售出版物,不存在出版所定义的编辑加工和印刷环节,是否能在审核小程序的时候把这个定义区分开,我们上架的电子书属于“网络文学”和“纸书转版在线阅读”,这两种本质上都不是“电子书出版”,而是一种内容传播形式。是将作品内容放置在服务器上,让读者通过浏览器登录服务器进行阅读的,过程中没有生成新的复制件,本质上销售的只是一种阅读服务,根本不是电子出版物发行,在法律意义上不符合《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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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
    🐱
    2022-12-08

    你好,经核实,小程序涉及提供电子书、小说在线阅读服务,需补充:文娱-小说类目;请补充类目且类目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代码审核,审核以提审版本实际内容为准。

    类目所需资质可参考: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E6%96%87%E5%A8%B1

    2022-12-08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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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RMEB
    CRMEB
    2022-12-08

    这种的内容必须要这个证书,要求就是这样的

    2022-12-08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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