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25日左右】通过「公众平台安全助手」查询发现,本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了微信公众号 1.【的金额不给】(微信号/原始ID:gh_110ba4720fb3) 2.【的女奋斗】(微信号/原始ID:gh_8b14f6eb26da) 本人从未授权、从未参与该公众号的注册、运营,完全不知情,两个账号都被封禁了,具体原因不知,导致我无法正常使用个人公众号注册权益。现依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以「冒充他人/冒用身份注册」为由发起投诉,申请平台核实后: 1. 解除该冒用账号与本人身份信息的绑定; 2. 释放本人身份证的公众号注册名额; 3. 对该冒用账号做进一步处理。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您好,经核实,未有盗用贵方身份信息注册的账号,故不做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