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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主体与小程序主体不一致解决办法

框架类型 问题类型 提审时间 AppID
小程序 需求 2018-08-01 wx61173402a451368d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我们公司想做一个类目为电商平台的小程序,经过审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不一致,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小程序注册的主体可以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主体的这个证书,是否可以通过审核呢?如果可以,审核通过之后,用户下单支付的收款账户是否可以是小程序注册的主体?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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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Bling
    Bling
    2018-08-03

    你好,该类目暂不支持资质借用,资质主体需要与小程序注册主体相一致。

    2018-08-03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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