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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类公众号主体变更的资料,为什么总是审核不通过?

2016年,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主体申请身份开通了“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微信公众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隶属于包头市就业服务局。2021年,包头市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包机编办发〔2021〕66号)规定,包头市就业服务局变更名称为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变为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正科级分支机构,不再是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因单位合并,需将“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开办主体由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变更为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体修正的情况说明红头文件以及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红头批复文件,当做变更材料已上传,提交多次后,总是审核不通过,失败原因说变更证明无名称变更说明。请问材料哪里写的不对?或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原始ID:gh_e95c458e11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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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 公众号运营专员-leaufaiiirya
    公众号运营专员-leaufaiiirya
    2022-06-30

    你好,核实用户提交的主体修正,用户提交的新主体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内容里并未说明新旧主体的变更关系,故不支持主体修正

    2022-06-30
    有用
    回复 7
    • ㅤ
      2022-07-01
      看图片,说明的地方已用红色线做了标注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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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ㅤ
      2022-07-01回复
      批复内容第7条有说明新旧主体的关系,是小单位合并到大单位里了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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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ㅤ
      2022-07-05
      大哥,快回复啊,主体名称改不了,年审就审不了。今天年审已经到期了。批复里有说明啊,为什么说没有?而且批复是编办下发的,不可能更改。其他证明材料也有说明变更啊...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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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众号运营专员-leaufaiiirya
      公众号运营专员-leaufaiiirya
      2022-07-05回复
      用户提交的情况说明函并非改革文件,不能作为支持, 提交的新主体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文件里,未说明新旧主体的变更关系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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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ㅤ
      2022-07-05回复公众号运营专员-leaufaiiirya
      编办文件不可能把每个单位前世都说一遍,编办文件就是明确单位之后是怎样的,按照编办文件执行即可,文件里已说明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正科级分支机构。而且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经注销,权利义务已由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承接。
      2022-07-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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