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小店巡检发现,部分视频号橱窗达人和带货者(以下统称“带货者”)、微信小店商家在销售、宣传商品时,以低价商品吸引用户下单,用户实际收到的并非所购商品,而是附有二维码的虚假货品或提货卡,所售商品与宣传不符。随后以“返利”“充值提货”“激活”等名义索要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引导用户扫描二维码下载或绕过微信小店付款,进一步实施诈骗。
此类行为不仅可能直接导致用户财产受损与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侵害用户权益,而且破坏微信小店交易秩序,微信小店坚决抵制该类行为,并将持续严厉打击,近一个月已处置792位违规商家。
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家和带货者,除了根据相关规则及本公告处罚外,平台保留将相关证据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的权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对部分违规商家处置公示如下:
案例解析1
某商家展示并销售水果商品,但当用户完成下单支付后,实际收到的并非所购商品实物,而是内含二维码、实际无法提取约定商品的虚假提货卡。微信小店已对该商家采取冻结支付资金、下架所有商品等处置措施。
案例解析2
某商家展示并销售生鲜商品(如石榴、橘子等),但在用户完成支付后,商家并未寄出用户购买的生鲜商品,而是发出内含二维码、实际无法提取约定商品的虚假提货卡。当用户扫描提货卡上的二维码后,页面跳转至非官方的第三方网站或客服的会话页面。随后,商家诱导消费者下载第三方应用程序,并以办理“返利”、“充值提货”等理由,逐步诱导用户支付额外费用,实施诈骗。微信小店严厉打击此类损害用户权益的欺诈行为,已对该商家采取禁止上架商品、冻结支付资金等处置措施。
案例解析3
商家展示并声称销售ETC商品,用户实际收到的是无法正常使用的商品,其包装或说明书上附有激活或客服二维码,当用户扫描“激活指引”上的二维码后,页面跳转至非官方的第三方网站或客服的会话页面,随后客服以“发错货补偿”“在线激活”等理由,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并引导其下载并注册不明的第三方诈骗软件,诱导用户支付更多费用,实施诈骗。微信小店严厉打击此类损害用户权益的欺诈行为,已对相关商家采取禁止上架商品、冻结支付资金等处置措施。
请各位严格遵守平台规则,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于以上此类通过虚假货品实施诈骗的行为,平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持续加强巡查打击,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
相关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