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视频类目,提审时间2019-12-16 16:26 陇南市融媒体中心,是按照中宣部、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由陇南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发建设,并由陇南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管理陇南日报社和陇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资源。陇南市融媒体以微信小程序“陇上江南”作为前端应用,现已完成整体设计,恳请贵方予以大力支持。
“陇上江南”小程序的申请主体是陇南市委宣传部,是党群组织。我们已经提供了国家广电总局向陇南市广播电视台开具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陇南市广播电视台是陇南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的媒体机构。我们已在提交的许可证上做了说明,并加盖了陇南市委宣传部和陇南市广播电视台的公章,但贵方审核单位还是以主体不一致的理由审核不通过。还望贵方能根据党群组织管理的特点予以区别处理。谢谢!
请问最后有解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