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
两个不同主体公司同一个法人,注册了两个小程序,小程序管理员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手机号码,
第一个小程序备案(A主体,备案成功):
主体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A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B手机号码,邮箱:C邮箱,
小程序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B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D手机号码,邮箱:E 邮箱,
备案成功!
第二个小程序备案(B主体,备案失败,提示交不了):
主体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A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B1手机号码,邮箱:C邮箱,
小程序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B1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D手机号码,邮箱:E 邮箱,
请问第二个主体公司为什么备案不了,提示不允许被多人使用
(ps:如果我有4个主体公司,是不是要4* 6 = 16 个手机号码才能备案下来)
在平台备案系统中,人,手机号,应急手机号,邮箱均一一绑定,同一个人允许为多个小程序备案(同一主体下),可以提交一致的手机号、应急手机号及邮箱,但不能出现不同人共用手机号/邮箱的情况。
目前是这样的,一个手机号只能用于一个主体备案。
主体B 如果使用同第一个小程序备案的所有人员手机号码,也是无法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