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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微短剧类目申请材料调整(关于”网络视听审核员证“)官方

微短剧类目申请材料调整

(关于”网络视听审核员证“)

涉及类目:文娱-微短剧、文娱-互动微短剧

响应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提交主体备案申请需同步上传《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证明》(提供至少三份)。请在类目申请环节通过【补充资质】字段上传相关材料。

注:本次调整自2024年9月26日生效,此前已提交但未返回批复结果的将按新规执行。

《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及《参加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证明》样式参考:

  1. 根据审核员证复用的规定,要求同个审核员证不能挂靠超过三个主体,如果超额挂靠的可能会有被驳回的风险。该规定即将执行,所以大家记得关注一下复用挂靠的数量问题;
  2. 《参加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证明》的主体需与提审主体一致;
  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网络信息审核员证书”支持上传使用;
  4. 如已经备案成功的小程序暂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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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编辑于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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