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陕西,平台要增加点餐平台,而点餐平台需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我去申请,政府官网在线填制申请表单里面就没有小程序选项,线下去咨询也一样,我打电话核实,确实没有这个选项,回复给我的很明确:小程序这个也就是微信的一个功能而已,并不是腾讯独立开发出来的APP,而且不属于我们公司的,即使说要看证,也是微信主体单位给相关部门提供去审核,与我们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小程序的是否合规,也只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履约义务,也就是我们众多小程序的“监管单位”是微信的主体——腾讯。
核心冲突所在:政府的规则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只给有独立的APP和网站才办理,微信小程序不具备办理这个证件的前提条件;微信给出的规则是微信小程序主体就得去办这个证件。
我自己总结了一下,我对相关部门的回应的理解就是:微信小程序只是微信的一个功能,微信小程序是否违法违规,相关部门监管的对象是腾讯,小程序的主体作为微信的合作伙伴,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方,腾讯和小程序主体双方都没有立法权、执法权,无法要求政府必须配合、修改相关证书办理的政府规则和要求。
我觉得面临以下问题:
第一,工商经营范围不一致:政府到底认不认可微信小程序是可以独立出来,乃至到了需要政府专门投入监管?投入单独监管的经营范围怎么强调?毕竟微信小程序还没有成为底层生态构架,既没有行业组织,也没有进入国家战略扶持层面,以至于需要特殊监管;目前的现状完全区别于安卓、ios、鸿蒙,仅仅是一款社交APP。
第二,税收结算主体会混乱:虽然腾讯的财付通体现提取费用以财付通形式收取,但是如果微信小程序需要政府单独监管,那么微信小程序的营收是否单独做账和缴纳税收?这打破了过去银行公户、法人、工商三方针对主体的唯一性,整个税收监管将陷入混乱,三方协议怎么签订?
第三,法律责任主体不一致:如果小程序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腾讯如果以政府监管为主的说辞,是否又可以借此逃避监管责任呢?
第四,政府智能划分起冲突:目前我们是市场化经济,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具体经营内容细节的经营和管理。以后所有的APP延伸一个类似于小程序的功能板块,APP主体就都可以要求政府参与管理这个功能板块的具体内容(办证就是其中之一),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政府得承认我们非市场经济定位?这意味着修改国策?
长此以往,众多的公司老是给政府部门电话打个不停,说是腾讯的要求,然后腾讯悄悄的也不说话,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也会引起政府和广大开发者的质疑?我的意见:腾讯是否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现状以及庞大的群体需要,是否可以适当的和相关部门提议或沟通一下?至少让我们广大开发者找到解决问题的对象。
从事点餐平台正常也是需要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才能合规运营的,所以不管你是采用小程序、网站、APP还是什么形式经营的,正常都是需要持证才行的,腾讯这边要求你们提供这个证件也是合理的,毕竟他作为平台方是有监管审核的权利的,当然他们本身也是持有这个证件的,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考虑不入驻这个平台改用其他模式经营的,还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针对的是公司主体,只要你公司持证,你不管用哪种形式经营相关业务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