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gdca.miit.gov.cn/bsfw/bszn/jyxk/tzgg/art/2022/art_da255ff756604fd5afe158c2fa96a17f.html
关于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政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20:07
一、关于 无需取得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情形
3、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 、 视频号、H5网站、线上店铺 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以上2022.4.7日工信部公告明确说了,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在进行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号、小程序的备案时,在选择外卖平台、电商平台时,却提示要求上传《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腾讯这个要求属于已经过时要求了,跟政府的公告规定相冲突,应该更新为与政府公告相一致。
万望一定回复。
我的电话:13622322380鲜斌先生
这上面的意思是:
你单纯做个小程序,做个公众号,做个视频号,做个APP,等等,不需要用到ICP。
但你要用小程序做电商平台,用公众号做电商平台,用APP做电商平台,这个电商平台的业务需要申请ICP,才允许你开发某种形式(比如小程序形式)的电商平台业务。
外卖电商平台都是入驻类型的平台,不是自营,所以得要资质。十年经验告诉你,大家都要,没遇到说不要的。要是不要,22年就有人站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