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原文链接: http://qh.sz.gov.cn/ljqh/cxqh/cxdt/content/post_8900561.html
原文转发为何会“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知道违反哪一条了。
4.1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目测原因出在“转发”主体上。文章本身应该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