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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信息购买属于属于虚拟商品吗?在平台上展示发布信息的用户头像违反5.12收集用户隐私行为吗?

1.想做一个信息展示平台.在平台上需要展示发布信息的用户的头像.地址等usrInfo(已经告知用户)违返了运营规范第二章第5节第12条《收集用户隐私行为》了吗?

2.当用户A查看用户B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A需要消耗在平台上购买的“积分”来获取,请问,这个积分在ios设备上属性于虚拟商品吗?(是不是违返了5.13虚拟支付行为?)您们一般是怎么解决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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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 xy
    xy
    2020-11-05

    算是

    2020-11-05
    有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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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寒
    青寒
    2020-11-04

    一般都是IOS端敏感,不管你是积分还是什么,主要IOS端页面出现购买、付费等字样,或者能产生购买、付费联想的,都可能会被认定提供虚拟支付业务。

    可参见官方业务指南:虚拟业务指南请收好。? - 微信开放社区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develop/doc/000cc6c0b383a047c7798e0045b409

    2020-11-04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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