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反馈“需要提供与主体一致的协议”,主协议的签署主体是“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小程序的注册主体是“浙江零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零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补充协议的签署主体包含有““浙江零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这种情况应该是符合要求吧?
2.我提供了与运营商签署的协议,根据贵司反馈需要提供与运营商签署的代理协议(协议需含代理范围/代理产品),我们是汽车厂商,车联网卡用于车辆用户实名认证使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信业务代理商,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关于图片不清晰的情况,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反馈?
4.目前正在提出申请的小程序,主要是为了响应工信部的管理要求,为车辆的用户进行实名认证,请帮忙给予审核通过,非常感谢
可以点后面的咨询客服沟通,里面是可以转人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