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小游戏
企业微信
微信支付
扫描小程序码分享
前置场景是:
A公司是做共享出行的(资质材料齐全),主体类目是交通骑行,提供软件、技术及运营平台等。
B公司是投资者无软件开发能力,无自己的官网,A全权代理,帮B注册了小程序xxx出行,通过了认证和备案。
xxx出行的营业执照和主体都是B公司的,技术、平台、软件代码、车辆、域名、服务器等都是A公司的。
问题:B公司的xxx出行,目前申请人脸核身被拒,提示 “共享单车类目仅支持共享单车主体接入”,这种情况下还能申请使用人脸核身能力吗?
加粗
标红
插入代码
插入链接
插入图片
上传视频
关注后,可在微信内接收相应的重要提醒。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微信开放社区” 公众号